一、医疗纠纷先立案还是先鉴定,法律怎样规定
医疗纠纷发生后建议当事人先进行
司法鉴定,拿到了司法鉴定结果再去维权的话也能更为顺利。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发生后是先到人民法院起诉还是先进行鉴定,当事人可以自己选择。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温馨提示】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
咨询律师,获得专业解答!
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二、医疗机构医疗纠纷解决需要请律师吗医疗纠纷律师
关于医疗纠纷律师这个问题,听信个别所谓法律界人士的建议,在不了解医院过错和该过错的准确医学、法律依据的情况下,患方仅仅寄希望于鉴定机构的公平、公正,希望鉴定机构能鉴别出所有医方过错、从而得出有利患方的鉴定结论
三、医疗纠纷诉讼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吗,案由怎么确定
一、医疗纠纷诉讼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吗
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二、医疗纠纷的案由怎么确定
医疗纠纷案件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另一类是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即医疗事故之诉与医疗人身损害之诉。虽然这两类案件都与医疗行为有关,但前者是以构成医疗事故为前提,而后者则是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其它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与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无论是法律适用、鉴定类别、赔偿项目,还是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上,两者都有很大的不同。一般的说,以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案由向法院起诉,无论是从诉讼策略,还是从利益权衡上讲,都对患者更为有利。
四、医生说去派出所做鉴定,请问派出所委托的法医鉴定费用多少
1.派出所委托的法医鉴定费用一般是由情况而定的,一般的基本鉴定是不收费用,但如果严重,需要其他的检查,会收相应的检查费用。
2.司法系统的鉴定机构是内设机构,只接受内部的委托从事鉴定。
3.派出所委托的鉴定是根据案情需要,需要依据伤情的等级决定立案的性质。
五、司法鉴定必须法院委托吗,个人能做司法鉴定吗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所以司法鉴定必须法院委托是错误的。
六、法医鉴定书能不能去派出所做鉴定,
你好关于你问的派出所开过法医鉴定书能不去不能,对于派出所不按规定给受伤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人的行为,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检察院进行反映,也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应当在24小时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造成案件难以审结、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办案人员和主管领导的执法过错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十八条
[2]《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 第四十五条
七、派出所收到法医鉴定后要做什么,具体是怎么样的
法医鉴定是证据的一种。所以,法医鉴定后,如果案件的性质足以确定,或者证据变得充分,属实了,警方会进行刑事立案,或者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规定,自公安机关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5日内应告知双方。
引用法规
[1]《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八十一条
八、医院能做司法鉴定吗,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医院一般是不可以做司法鉴定的,做司法鉴定一般是具有鉴定许可的专业司法鉴定机构才能进行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温馨提示】
根据以上回答的,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话,可以点击咨询按钮进行咨询,我们为您解答。
引用法规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第二条
九、做病理鉴定,鉴定单位说病历有改,不于做鉴定,怎么办
持本人身份证,到医疗机构复印病历即可。rr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r《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2013年版)》r国卫医发〔
2013〕31号r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
(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r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请时,应当要求申请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形式进行审核。
(一)申请人为患者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r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可以为申请人复制门(急)诊病历和住院病历中的体温单、医嘱单、住院志(入院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麻醉记录、手术记录、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出院记录、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理报告、检验报告等辅助检查报告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等病历资料。
引用法规
[1]《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第十七条
[2]《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第十八条
[3]《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