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汕头欠钱不还如何起诉
第一、确保你的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第二、准备好证据,债权凭证,比如借条、收条、转账记录等相关证据。第三、准备好民事起诉状网上都有格式一般写明原被告身份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第四、如果有条件的话可以先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之后在起诉的过程中进行保全以便日后执行。第五、将诉状和证据递交由管辖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是被告所在地法院。第六、法院受理立案后先预交案件受理费等待开庭审理。第七、如果法院判你胜诉你们双方都没有上诉则判决书生效。第八、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可以在两年之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公司在外地,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我能去哪儿起诉
1、劳动者遇到劳动争议时,首先应当保留好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劳动者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带上相关的证据到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2、发生劳动合同纠纷怎么办,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起诉到法院;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三、汕头半年不发工资起诉律师费如何计算
(一)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200-3000元/小时。
(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
1.刑事
1侦查阶段
2000-6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
6000-16000元/件
3审判阶段
6000-33000元/件刑事自诉、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按上列标准执行。刑事案件因时间或地域跨度极大、属集团犯罪和其他案情重大的、复杂的,可以在不高于规定标准1.5倍之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2.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
3000-20000元/件
(三)涉及财产的民事、行政诉讼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
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
5万-10万(含10万元)
8%
10万-50万(含50万元)
5%
50万-100万(含100万元)
4%
100万-500万(含500万元)
3%
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
2%
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
1%
5000万元以上
0.
5%
收费说明
上述收费标准允许上下浮动20%。
四、没有劳动合同,有劳动争议怎样起诉
在实际生活中存在这样一种情况,那么就是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应该如何认定劳务关系呢有助于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辅助证据1、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下发的各种文件。如通知、工作任务单、任命通知书、介绍信、签到表等,以上文件应有用人单位的公章。
2、劳动者代表用人单位与其他实体或个人签订的合同。“签约代表”或“代表人”一栏有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代表的签字,且合同上又有用人单位所盖公章。
3、与用人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其他单位留存的相关资料。如某用人单位的代表,在代表用人单位向有关单位或机关提交申报材料后,到第三方处领取票据时在各种存根处代表用人单位的签名。
4、录音、录像、照片如劳动者可拍摄其在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内上下班的情况,或者其他有关工作方面的录像也可作为给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的证据。
5、网络聊天信息用人单位网页上的各种公告消息;与用人单位相关人员业务往来的qq等即时通讯工具聊天记录,但劳动者实现必须先证明此种即时通讯工具使用者是谁。
6、手机短信往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协商谈判具体事宜时的手机短信也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但同样需要证明手机号的主人身份。提醒证据的类型、来源、搜集方法等,都会影响证据的效力。但不论如何,在合法的前提下尽量养成搜集证据的习惯,才能有备无患,在侵权事件发生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事实劳动关系怎么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大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实际履行了劳动法规定的权利义务,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此类劳动争议发生后,用人单位往往以双方没签订书面合同为由,否认双方之间在存在劳动关系,不承担其义务。但在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中,一般来说都会根据证据进行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上文中所描述的这几种辅助证据,会在这个确认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
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4、以其他合同形式代替劳动合同,即在其它合同中规定了劳动者的权力、义务条款,比如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兼并合同中规定了职工的使用、安置和待遇等问题,这就有了作为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
5、劳动合同构成要件或者相关条款缺乏或者违法,事实上成为无效合同,但是双方依照这一合同规定已经建立的劳动关系。司法实践中一般参考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1〕12号)中的规定,即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标准,劳动关系建立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是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还有哪些证据可以认定劳动关系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
2021]12号)第二条的规定,还有一些证据是可以证明并确认用人单位与劳动的劳动关系的。(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引用法规
[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第二条
五、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样起诉劳动
你好,对于劳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首先,公司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当然是违法的。如果现在要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你要注意一个问题,劳动合同签订日期,这个很重要,你最好写你补签的时间,而不要写你刚到公司工作的时间。签订日期与劳动合同期限是两个问题,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往前写几个月都没有关系,如果不往前写也没关系。
1、你的劳动关系可以用这些资料来证劳动合同(是否补签都可以,只要有双方签字盖章)、考勤表、出入证、员工卡、工作证,工友证言等,也包括你提到的辞职报告,但这个比较难取得单位领导的签字,而且领导签字也比较麻烦,要证明他们的身份就很困难。你所谓的假合同反而是一份很关键的证据,这个可以证明劳动关系。
六、加班费劳动纠纷到哪里起诉劳动纠纷到哪起诉
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所以你可以向你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你工作地与你公司所在地不一致,你可以在你工作的地方提起劳动仲裁。
另外,法律规定劳动争议须经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劳动纠纷到哪起诉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七、工资扣税劳动纠纷去哪起诉劳动纠纷到哪起诉
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所以你可以向你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如果你工作地与你公司所在地不一致,你可以在你工作的地方提起劳动仲裁。
另外,法律规定劳动争议须经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法院起诉。综上所述,我们对于劳动纠纷到哪起诉的问题有了一个明确的答案,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问题可以联系我们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八、分居三年了,户口在男方,起诉离婚可以在工作的地方起诉吗
1、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
2、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特点就是程序复杂、时间漫长,第一次诉讼还可能离不掉,需要二次诉讼。
3、《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