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含义
现在很多家庭都买了车方便出行,所以在购买房屋的时候也会适当的考虑购买车位,很多开发商抓住这一需求点,在楼盘的宣传广告上就打着买房送车位的旗号,开发商送的车位有人防车位,还有产权车位,两者分别是什么意义呢?
人防车位通常指的是没有产权的车位,开发商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规定,建设地下人防工程,然后将之改造成地下停车位,这类车位称之为“人防车位”。该类车位产权不属于业主也不属于开发商,而属于国家,无法出售但可以出租,且期限不得超过20年。
产权车位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这位车位属于开发商出售给购房者的,所以一般开发商不会轻易在收房的时候赠送产权车位的;由于属于开发商规划销售的一部分,已经通过审批,这类车位可以办理产权证,车位使用年限与房产证使用年限一致,业主取得产权证书后也可以出售车位。
法律依据
《人民防空法》第二十条
建设人民防空工程,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的经济建设、群众的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第二十六条
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引用法规
[1]《人民防空法》 第二十条
[2]《人民防空法》 第二十六条
二、人防车位有产权吗?人防停车位是合法的吗?
1、人防车位是没有产权的,只有使用权。
2、人防车位是指,为了在战争时期,达到人员掩蔽、医疗救护和防空指挥等目的,修建在底下的防护建筑。一般情况下,国家强制要求进行配套的建筑,是禁止开发商进行销售的。人防车位也是不可以办产权的。人防车位是国有资产,是占用人防工程面积开发的。这种车位一般不可以出售,更不允许办产权。获得相关部门同意后,可以进行租赁。
3、车位产权不属于开发商、也不属于业主,而是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关于人防车位的产权协议都是无效的,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谁,法律如何规定
律师解答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其不是车位用途,是无法办理车位权属证书的,其权属应属于业主共有,但不是以车位的产权存在的。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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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四、人防车位和产权车位的区别是什么?
1、用途不同
我们都知道,产权车位是开发商销售给购房者的,购房者拥有车位的完整产权,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限制的,年限与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一样长。购买的时候应该查看开发商的《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开发商拿到的土地使用期限。住宅使用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
而人防车位不像产权车位一样属于出售给个人的车位,一般适用于一些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战乱时期人员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而单独修建的位于地下的防护建筑,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的建筑,禁止开发商销售。根据现行小区规划相关法规,小区共用场地、计入公摊面积的车位和车库属全体小区业主拥有,开发商或者物业公司没有出售的权利。
2、建筑结构不同
产权车位和人防车位可从建筑结构上来看,如果在地下室里面划分区域建设人防地下室,一般小区都被要求进行集中处理,那么人防防护门(防护门和密闭防护门)围合空间里面的车位,那就肯定是人防车位。产权车位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都是一般的车位形态,主要还是看开发商是否能够办理产权证书为准。
通常开发商会根据事先设计的小区规划图来建造,在具体查看小区车位的时候,如果不能辨别出是否属于人防车位,可以通过观察小区规划图来分辨哪些是人防工程车位。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在报规划的时候已经明确地下室的功能,哪些部分是人防工程、哪些部分是可以出售的产权车位,这些都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