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规则是证明力和证据能力之间如何平衡的?

证据规则是证明力和证据能力之间如何平衡的?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9-26 03:49:53
   
蒋天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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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
证据规则是证明力和证据能力之间如何平衡的?
证据规则是证明力和证据能力之间如何平衡的?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证据规则是证明力和证据能力之间如何平衡的?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证据的规则具体有哪些?

专业分析
证据的规则主要有

1.相关性规则。相关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

2.传闻证据规则。传闻证据规则即传闻法则,是指原则上排斥传闻证据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的证据规则。

3.违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应当排除那些通过非法搜查和扣押获取的物证的规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温馨提示】在文章的最后,听律网网提醒,并不是每种情况都是客观一致的,一个同类型的答案能够解决我们遇到的85%法律风险。但真正的解决方案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复杂的情况下,建议尽快咨询专业律师,获得针对性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条

二、补充证据规则三个条件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根据。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补强的不仅包括被追诉人的供述,而月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特定证据。
补强证据规则的三个必要条件如下

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设立补强证据的重要目的就在于确保特定证据的真实性。

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即补强证据和补强对象之间不能重叠,例如被告人在审前程序中所作的供述就不能作为其当庭供述的补强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三、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范围及法律上的相关规定

专业分析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适用规定是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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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二条

四、最佳证据的规则是什么

最佳证据规则是指以文字材料的证明案情时,必须提交该证明材料的原件。
人民法院就数个证据对同一事实的证明力,可以依照下列原则认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依职权制作的公文书证的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

2.物证、档案、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或者经过公证、登记的书证,其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

3.原始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传来证据;

4.直接证据的证明力一般大于间接证据;

5.证人提供的对与其有亲属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当事人有利的证言,其证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证人证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五、行政处罚证据的证明效力是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行政处罚证据的证明的效力在于,通过证据证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违法的,此时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予以行政处罚的依据。行政处罚一般是由行政机关在行政执行的过程当中,发现一些证据并且确定一些情形的时候,可以进行行政处罚。

六、证据与证据的补强证据的缺陷证据的缺乏;证据不足

补强证据规则,是指为了防止误认事实或发生其他危险性,而在运用某些证明力显然薄弱的证据认定案情时,必须有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才能被法庭采信为定案根据。一般来说,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补强的不仅包括被追诉人的供述,而月包括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特定证据。
补强证据规则的三个必要条件如下

1、补强证据必须具有证据能力。

2、补强证据本身必须具有担保补强对象真实的能力,设立补强证据的重要目的就在于确保特定证据的真实性。

3、补强证据必须具有独立的来源,即补强证据和补强对象之间不能重叠,例如被告人在审前程序中所作的供述就不能作为其当庭供述的补强证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七、如何计算山东省征地补偿标准?

专业分析

1、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2、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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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规范环境污染侵权原告举证责任分配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环境污染侵权原告的举证责任是被告实施了污染损害行为及自身遭受了污染损害并产生损失等方面;
而被告要辩驳原告的请求,就必须对是否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等方面进行举证。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九、申请行政执法证人员回避规定是什么?该如何规定的如何申请行政执法权回避

申请行政执法证人员回避规定是如果审判人员或者是其他的法定人员再遇到违法的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之下的话,那么是可以申请回避。当然了,不管是在行政诉讼过程当中,还是在刑事以及民事诉讼过程当中,都是存在着回避制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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