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离婚了,鹤岗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1.离婚之后户口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地登记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公民领取户口本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2.《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3.第二十二条规定,户口簿、册、表格、证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统一制定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统筹印刷。
4.公民领取户口簿和迁移证应当缴纳工本费。
引用法规
[1]《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2]《户口登记条例》 第二十二条
二、涉外离婚怎么办理,酒泉市涉外离婚怎么办理流程?
你们是在国内登记结婚的,如果不涉及财产纠纷,双方协议离婚,可以不提起诉讼直接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能代办。如果你老公有时间来国内几天,还是办理离婚登记比较简单,涉外离婚诉讼期间较长。长期分居只是进行离婚诉讼时法院判断感情确已破裂的标准,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接触婚姻关系必须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中国公民同外国人离婚登记要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中国公民1本人的户口簿(及复印件)或户籍证明、身份证(及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3双方当事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说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2、外国人1本人的有效护照(及复印件)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及复印件);2本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3双方当事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应当说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以上是涉外离婚怎么办理啊的回答
三、女方异地离婚怎么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拿
关于“女方异地离婚怎么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拿”的相关解答如下你好,关于女方起诉离婚起诉书怎么写这个问题,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状来说,应当具备下列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手机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书一式三份,人民法院要求2份,自己留一份。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材料一起递交到法院即可。
四、我们是聋哑人,感情破裂了,在长沙怎么申请离婚
(二)实施
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实施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内部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人身安全构成重大威胁的暴力行为。
事实是家庭暴力直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正常的家庭秩序破坏家庭成员间的平等地位与和谐关系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五、异地分居,家庭冷暴力,感情破裂,怎么离婚
当对方提出要分居,到时候自己可以进行协商处理,这个在法律上面是没有办法给予自己帮助的,只有靠自己了,如果说分居已经超过了两年的话,那么可以作为离婚的一个有力证据。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通常情况下,即使夫妻双方仍然同住于一个屋檐下,但只要彼此已分房,各不相干,这种情况如果满了两年,那么在法律上即可认定为夫妻分居。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
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
解除婚姻关系的合法途径有三条
一种是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由登记机关收缴结婚证,颁发离婚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均是公民个人婚姻状态的法律凭证
一种是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即通过诉讼途径解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
还有一种是非常态的,即婚姻一方当事人死亡或是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则婚姻关系自然终止。
“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是判断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法定情形之一,而此种情形必须由人民法院来认定并通过判决的形式才能解除夫妻关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是对法律的误解。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
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六、异地离婚怎么办,异地起诉离婚怎么办?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
1.双方持以下材料1、双方户口本2、双方身份证3、结婚证4、一寸免冠近照两张5、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明书》
2.婚姻登记机关审查3.通过后发给《离婚证》异地诉讼离婚手续
1.写好离婚起诉书(可请律师代写)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七、女方没有工作,要离婚,怎么要孩子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抚养权的,法院一般依据双方具体情况、子女年龄,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虽然女方没有工作,但是当孩子2周岁以下的,原则上由女方抚养;如果孩子在2周岁只8周岁的,由于女方没有工作,法院可能会将孩子判决给男方抚养;如果孩子超过8周岁的,依据孩子意愿判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八、起诉离婚,一方不在本地,一方不在本地怎么办
您好,关于“起诉离婚,一方不在本地,一方不在本地怎么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很高兴为您回答有关于起诉离婚一方不在本地怎么办的问题,下面具体介绍一下。一方不在本地起诉离婚流程如下 起诉离婚一方不在,一般情况下不能进行宣判。 只有下列情况下对方不到才能宣判。
1、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2、被告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的情况。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被告提出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案件的原告收到法院的传票后拒绝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在被告反过来起诉原告的时候,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3、被告一方下落不明,原告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方下落不明要求离婚的案件很常见,因为夫妻长期不在一起生活,导致双方感情淡化,故法官在解决此类案件时,大都判决离婚。 可是夫妻一方已经下落不明了,法院如何传唤被告才能将离婚缺席判决呢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采取公告送达程序来完成对被告的通知义务,公告送达60日的公告期一满,即便被告不出庭,法院亦可缺席判决。 但是,公告送达有严格的适用条件 1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 2没有证据证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但法院已通过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都无法将诉讼文书送达受送人的。 在满足以上两种条件后,才可以公告送达,才能对离婚缺席判决。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10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