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拍卖房屋流程有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专业分析
法院拍卖房子流程为
1、评估价格。
2、作出拍卖的决定。
3、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
4、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
5、确定拍卖保留价。
6、举行拍卖会。
7、确认拍卖结案,由法院负责将拍卖标的占有人清除,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二、法院拍卖房产流程是什么,法律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1.评估价格评估价格是拍卖的前置程序。法院应当委托依法成立、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其进行价格评估。
2.确定和委托拍卖机构对拍卖机构的选定,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拍卖上市公司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和最高院作出的统一由法院技术处委托的规定办理。拍卖上市公司的股份,应严格按照《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法院不应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法院拍卖其它财产,首先应采取当事人主义。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法院再依职权选定拍卖机构。拍卖机构确定后,法院与拍卖机构进行协商,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委托拍卖合同必须是书面的,应当载明拍卖的标的、拍卖佣金、拍卖价款的支付等必备条款。
3.发布公告与展示标的拍卖机构接受法院委托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拍卖公告和拍卖展示。对拍卖方案、拍卖公告等重大事项,拍卖机构应征求法院的意见,获得法院的同意和积极配合。
4.确定拍卖保留价在拍卖会召开之前,法院应当以评估价格为基础确定拍卖保留价并告知拍卖机构。拍卖保留价应等于或低于评估价,不能超出评估价。拍卖保留价是拍卖成交的最低价限,拍卖的最高应价低于保留价的,不得成交。如第一次拍卖无人竞买,法院市场情况,确定再次拍卖的保留价。
5.举行拍卖会举行拍卖会时,法院一般应派员到场监拍,并将拍卖情况记入笔录;拍卖机构亦可邀请公证员到场进行公证。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与买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即时钱物两清,或按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竞买人分期付款的,应得到法院的同意。
三、法院拍卖房产的流程都是怎样的,法律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专业分析
不动产拍卖销售或是抵债以后,不动产自拍卖销售或是抵债裁定送达购买者或者承受人时起转移。通常需法院出具裁定书,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核心去办理产权的过户。我们提到的保留价,是出卖人在委托拍卖时提出的拍卖较高价格达不到该价格应当停止拍卖的价格,它是出卖人维护自己利益的一种保证手段。拍卖保留价是指拍卖时的拍卖销售价应达到的低价格。司法拍卖应当确定其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来确定;未作评估的,应当参照市价来确定,并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1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是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拍卖未成功的情况,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的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可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四、房屋拍卖流程及原则
一、房屋拍卖流程
产权人或有权机关委托——勘测评估——与拍卖公司签署委托合同——公告拍卖信息——拍卖登记——交纳保证金,取得竞拍人资格——参加拍卖——成交——支付房款——办理产权证——交房
二、原则
房地产拍卖是一种特殊的交易方式,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因此拍卖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合法原则。合法原则体现在,一是拍卖程序要合法。拍卖人和委托人必须按照严格的法律规定的程序办理拍卖事宜。二是拍卖物的要合法。拍卖人在接受拍卖委托时必须要求委托人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拍卖标的和物的产权证明。
2、报价最高者应买的原则。房地产拍卖的买受人必须是报价最高者。
3、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身份或委托他们代为竞买,也不得在拍卖活动中拍卖自己的和物品或者财产权利。
五、法院拍卖的房产如何过户?
专业分析
购买法院拍卖房产过户,
1.首先确认法院是否解除了对该房产的查封;
2.材料准备好,用书面方式寄给有关部门;
3.当事人自愿履行判决或裁定的,由当事人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过户登记;当事人一方不愿履行判决、裁定义务的,由银行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登记机关法院的强制过户的判决或裁定、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过户;
4.可让法院出面协调建设局和国体资源局的关系,依法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需要提交的证件有(原件)
协助执行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委托拍卖书(法院委托);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私有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及身份证;地税完税证明;契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