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怎么写?

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怎么写?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9-20 15:04:58
   
黄俊英律师
黄俊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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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活动中,证据的完整性影响着案件的走向,如刑事案件中,证据不全,不能对犯罪嫌疑定罪。法律禁止以非法和不正当的方法收集证据。
法律规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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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起诉书

根据《律师办理刑事案件规范》规定,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应代理委托人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其基本包括

1、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被告人的自然情况。

2、具体诉讼请求。主要是结合遭受犯罪行为侵害造成的物质损失范围和大小来提出具体的诉讼要求。

3、基本事实和理由。

4、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和具状时间。

二、民事诉讼证人证言样本的类型有哪些?民事诉讼证人的证言类型有哪些

我叫张______,男,

56岁,现在济南市经______路万紫巷海货店工作,住槐荫区______街____号。
我于____年经人介绍到同泰兴海货店当学徒,当时因年龄小(14岁),给李____江家看小孩,当保姆。
李___江、李___淮系同胞兄弟,赵___俊系李___江的妻弟。当时李___江在万紫巷景顺祥海货店干业务员李___淮、赵___俊二人合伙在大观园经营同泰兴海货店资本耗尽,面临倒闭。李___江即辞去万紫巷景顺祥海货店的工作,回大观园同泰兴海货店主持工作。并用自己挣的钱,经大观楼掌柜周___华介绍,购买了大观园西门外路东的一处房产。签订买卖房契约是在大观园77号李___江的家里。参加立约的人,我记得有李___江、周___华、张___廷,当时我也在场。
购买了这处房子以后,李___江重新整理门面,改为玉记同泰兴海味店。在玉记同泰兴开业之后,我即被介绍到万紫巷海货店当学徒。
据我所知,该房产是李___江一人出资购买,房产权是李___江一人的。赵___俊、李___谁都没有出资。如果需要,我可以出庭作证。
证人张__________(章)
__(张____所在单位公章)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此材料供参考。

三、民事诉讼中证人证言的合法性与适用

需要看案情,并不是说所有的证人证言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一般民事证人证言不可以单独当成定案依据,还需要有其他的证据。因为,有的证人证言可能反映的只是案件的表面现象而不是本质,只有那些反映案件真实情况的证人证言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四、刑事诉讼法中,证人如何出庭作证?

证人出庭作证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  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三)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四)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五)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证人、鉴定人、被害人认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请求予以保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法采取保护措施,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第六十三条 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2]《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条
[3]《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一条
[4]《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5]《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五、刑事诉讼法中询问证人的职责和任务

一、刑事诉讼法询问证人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在询问前,侦查人员应当熟悉案件的有关情况和材料,了解证人的身份及同案件和犯罪嫌疑人的关系,明确询问的目的,确定需要查清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但应当出示工作证件;也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地点的选择,应当从有利于获取证言、保证证人作证的积极性方面考虑。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同时,侦查人员也应当告知证人依法享有的各种诉讼权利,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询问的地点也可以选择未成年人所熟悉和习惯的场所。这样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减少其思想顾虑,消除心理压力,达到询问的目的。询问聋、哑证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做翻译,并将这种情况记人笔录。询问不通晓当地语言文字的人、外国人,应当为其聘请翻译。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询问证人必须保证其有客观、充分地提供证言的条件。.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证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证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证人请求自行书写证言的,应当允许。必要时,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证人写出书面证言。

六、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人的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中的关于证人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是怎样的?网的编辑将在本文中扭转一下大家的传统认识,为大家进行一次相关知识的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70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当事人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只要知道案件情况的,就可以作为证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7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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