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合格标准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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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9-11 12:32:17
   
廖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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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过程中,在注重工程建设速度的同时,更要注重工程建设的质量。若不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发生工程质量纠纷就在所难免了,就可能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质量合格标准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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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建筑工程质量合格标准的分类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建筑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什么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违法性,主要表现在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既包括违反了第二章关于禁止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具体规定,也包括违反了该法第2条的原则规定。经营者的某些行为虽然表面上难以确认为该法明确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是只要违反了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或违反了公认的商业道德,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也应认定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上是反不正当竞争的特征具体都有哪些呢的解答

二、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三、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标准是什么

建筑工程质量等级合格标准分项工程评分值不小于75分者为合格;小于75分者为不合格;机电工程、属于工厂加工制造的桥梁金属构件不小于90分者为合格小于90分者为不合格。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引用法规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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