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二年不执行,怎么办?
您好!关于“
行政处罚二年不执行,怎么办?”的回复如下一、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二、 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下列事项(一)履行义务的期限;(二)履行义务的方式;(三)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四)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三、 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上面就是行政处罚不执行怎么办的解答
二、行政处罚法?违法行为的时效是几年?
专业分析
《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时效是二年,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是六个月,《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行政处罚法》的特别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度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版;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九条
三、行政处罚执行时间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
行政处罚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前提是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若是已经超过期限的,法院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应当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行政机关可以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对象是不动产的,向不动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五十四条
四、行政处罚并执行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对于行政处罚并执行的期限是多长时间?这个问题,解答如下行政处罚法中规定的时效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行政处罚的诉讼期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包括以下几层涵义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第三,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的“连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人连续实施同一种违法行为,基于同一个违法故意,连续实施了数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这些违法行为触犯的是同一行政处罚规定。如某违法行为人连续多次出售损害人体健康的“豆猪肉”,这一行为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由于多次出售,这一违法行为就是处于“连续”状态的,对其追诉时效的计算,就要从最后一个违法行为实施完毕时计算,也就是从最后一次出售“豆猪肉”的时间计算,对这一连续性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第四,对于大多数行政处罚案件来说,追究时效为两年,同时也明确规定在行政处罚时效问题上“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考虑到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十分复杂,行政违法案件又千差万别,作出这样灵活的规定有利于行政处罚的有效执行。实践中,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时效问题作出了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根据这一规定,对于违反有关治安管理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追诉时效就应以六个月为限,不再执行两年的规定。在制定行政处罚法的过程中,关于处罚时效问题,是否规定,如何规定,各方面有许多不同意见。一些同志提出,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涉及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情况复杂,有些特殊的行政违法行为被发现需要较长一段时间,如出售假种子的行为,必须要等到植物生长到一定阶段才能判断,短时间内对这一违法行为很难发现;又如对于一些违反工商管理、税务管理的行为,平时不易发现,经常是在进行大规模年检时才被揭露出来;再如流动人口违反计划生育等行为,有的需要相当一段时间才能发现。因此,行政处罚的时效如果规定的时间过短,有可能使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而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违法者逃避处罚,逍遥法外。因此,一些同志建议对行政处罚的时效不作规定,或者规定一个相对长一点的时间。时效,是行政处罚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的方面,行政处罚法是基本法律,应当规定时效。这是第一的考虑,同时也要考虑到行政处罚的特点以及行政管理的多样性,行政处罚法将时效规定为两年,以适应行政管理的需要。刑罚与行政处罚在处罚的性质是不同的,所以在对于时效问题规定的方法上也是不同。刑法关于犯罪追诉的时效,是根据犯罪行为的轻重以及可能给予的处罚,作出的规定,它的追诉期限与犯罪的法定刑期相适应,不是一个统一的时效期限。刑法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规定追诉时效只规定了两年一个期限,没有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规定不同的追诉期限。这主要是因为,违法行为与刑事犯罪情况不同,违法行为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触犯法律、法规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总的说,这类违法行为是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相对来说是较小的。因此,对于这类违法行为的处罚,从处罚手段上看,比刑罚要轻;从处罚的目的上看,更注重纠正违法行为,教育违法行为人自觉守法。因此,从这个角度说,行政处罚法关于追诉时效的规定,不宜规定过长,也不必过细。同时,由于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申诫罚、财产罚、人身罚、行为罚几大类,不同于刑罚,因而也不好以不同的处罚种类规定不同的追诉期限。所以规定一个统一的2年追诉期限,是比较适当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处罚二年不执行,怎么办? 行政处罚多长时间执行,规定是什么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