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诉法复议条款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 公安对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控告人对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不予立案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二、刑诉法释放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第八十四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2、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第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4、第九十六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本法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5、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1、拘传
在刑事诉讼中,拘传适用于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情况下拘传适用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传唤并非拘传的必经程序。公安司法机关可不经传唤而直接使用拘传;通常根据案件的情况,有必要时即可适用。
2、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适用对象是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拘留
适用对象是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只有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有拘留的决定权。拘留的执行权仅仅属于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
4、逮捕
是指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罪犯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罪犯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有查证属实的。或者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 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必要逮捕的。
从中不难看出,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该在24小时内完成讯问,发现有不当情况后,应该立即释放。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被逮捕,需要释放的,则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才行。而在起诉环节,检察院决定不予起诉时,应该将在押的不起诉人释放。
三、刑诉法拘传条款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刑诉法拘传条款包括对拘传的的规定,拘传的特点的,拘传的对象是没有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拘传的目的是强制到案接受询问,但是不是强制待审,因为拘传没有羁押的效力。
四、刑事案件抗诉条件有哪些?刑事案件的抗诉有哪些条件?法律如何评价?
1、人民法院采信自行收集的证据,未经庭审质证即作为裁判的根据,导致裁判错误的。
2、人民法院不采纳公诉人庭前收集并经庭审质证的有效证据,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决无罪或改变事实认定,造成错误裁判的。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等等。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刑诉法复议条款有哪些? 刑诉法拘传条款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