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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失业补助金一次性发放六个月吗?
律师解答
深圳失业补助金不是一次性发放六个月。失业补助金一般是按月发放的,而非一次性发放。如果失业人员与单位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八条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九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二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期满后,符合享受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六条
失业保险金以及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待遇的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八条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即将届满的失业人员,经办机构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本人。
引用法规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八条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九条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二条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六条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七条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十八条
二、失业补助金是一次性发放吗?
专业律师法律分析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应每个月领取。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七条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八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第九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就医的,可以按照规定向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医疗补助金。第十一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积极求职,接受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求职时,可以按规定享受就业服务减免费用等优惠政策。第十七条失业保险金应按月发放,由经办机构开具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引用法规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七条
[1]《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第八条
[2]《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第九条
[3]《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第十一条
[4]《失业保险金申领表》 第十七条
三、失业补助金是按月发放吗,规定是什么
失业补助金是按月进行发放的。如果失业人员与单位在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失业补助金最长可领取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四、领取6个月失业补助金的条件
6个月失业补助金是属于国家阶段性实施失业补助金政策。即在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再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标准是不超过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只要满足以上条件的且参保了失业保险的用户就可以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申领6个月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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