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旧伤复发不能报工伤保险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部门提出
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
(二)发票原件。
(三)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残疾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局处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报表。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二、残疾军人旧伤复发能享受工伤吗
可以,交通事故伤残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受害者直接所受的损伤进行定级。交通事故伤残旧伤复发可以再次向交警队提出或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相关费用。
民事责任具有损失填补功能,受害人因侵权行为而遭受的损失,赔偿义务人均应予赔偿。危险状态由侵权行为所引发,消除危险状态即为赔偿义务人的义务,因此而产生的责任亦应由赔偿义务人承担。侵权行为具有加重或诱发原有旧伤的现实危险时,受害人为消除原有旧伤加重或被诱发的危险状态,防止损害后果扩大而采取必要的医疗措施,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直接导致受害人财产减少,属于受害人的损失范围,赔偿义务人应予以赔偿。
三、没有发票的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吗新如果没有发票的劳动保险可以理赔吗
关于“工伤保险没有发票,可以报销吗”的相关解答如下以下是对‘工伤保险没有发票原件可以吗,一定要原件吗’的回答,希望采纳工伤保险报销费用一定需要使用发票原件。工伤报销是在员工医疗终结之后,到社保中心进行工伤待遇审核后下发的医疗费用或者其他补贴费用。而医疗费用的报销是需要有正规医院发票作为证明材料的。所以必须要使用发票原件进行报销。社保基金支付工伤待遇审核需要递交有工伤及职业病认定书复印件一份;劳动能力鉴定书一份或医疗终结鉴定表一份;医疗发票、住院总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及出院小结复印件;转入账户;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单位支付的工资按月支付,如有伤残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协商支付。如果员工和单位因为工伤赔偿问题出现纠纷,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2]《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九条
四、新单位工伤旧病复发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吗,有哪些法律规定,编辑,
也是可以正常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如果之前被认定为是工伤的员工在工作单位旧伤复发且需要进行治疗的,是可以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并且单位需要给予一定期限的医疗期进行治疗。
五、工伤保险旧伤复发
1,工伤旧伤复发不需要鉴定,一般在工伤治疗结束后就应该去鉴定,然后得到了相应的鉴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从鉴定机构的经验性判断鉴定时间来看,头部伤害一般要六个月以后,其他部位伤害一般要三个月以后才能进行。
2,建议当事人选择在当地人民法院备案的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这样鉴定才能被司法机关认可。
3,一般鉴定机构不接受个人委托,所以当事人可以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律师事务所来委托鉴定,也可以起诉到法院后由双方共同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在司法实践中经常遇到单方委托鉴定后一方不认可鉴定的情况,因此诉到法院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更为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