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是属于法律问题,保险公司是否需要额外赔偿?法律上是否有规定?
交通事故有保险不需要额外赔偿,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有保险的情况之下,那么就是由保险公司来对资金前进的赔付,在超过保险公司赔付的范畴之内的话,由对方按照责任比例来进行赔付。
二、交通事故赔偿理赔附加险
一、交通事故有保险需要额外赔偿吗?
1、交通事故有保险不需要额外赔偿,车祸后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会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范围包括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
4、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有保险的情况之下,那么首先是需要由保险公司在保险的范畴之内,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当然的超过保险的范畴之外的一些赔偿方面的问题的话,应当是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这是非常明确的一种规定。
交通事故有保险需要额外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有保险需要额外赔偿吗?
1、交通事故有保险不需要额外赔偿,车祸后残疾赔偿金保险公司会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范围包括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
2,000元人民币
4、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
11,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1,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二、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1、在一起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造成一人死亡或者是三个以上重伤的;
2、在事故中双方都有责任,负同等责任,造成三人以上死亡的;
3、造成了财产损失的,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没有能力赔偿的。
4、在事故中车主负了事故的全部责任或者是主要责任的,并且事故导致一人以上重伤,并以下情形之一的,按照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喝酒或者是吸毒以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没有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车子有问题,没有及时修理并驾驶的;
4知道是没牌子或者是报废的车还驾驶的;
5驾驶的车有严重超载的情况;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如果有保险的情况之下,那么首先是需要由保险公司在保险的范畴之内,对此进行一定的赔偿。当然的超过保险的范畴之外的一些赔偿方面的问题的话,应当是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这是非常明确的一种规定。
三、事故保险赔偿吗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另外,还可以请求精神抚慰金、财产损失等等。
情况不同,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也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