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申请条件申请低保时,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1、申请要求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准则
2、申请手续
一、无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不能评赡养人或抚养人居民;
二、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再次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三、任职人员和失业人员在领取薪水或最低薪水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
四、凡符合保障人员要求的居民,本人写出申请到所管辖的居委会申请。
五、居委会申请情况到申请人家进行事实上调查,可否符合保障要求。
六、居委会把调查及相关证明报送办事处民政科核实。
七、对符合要求的保障人员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填写,报区民政局审批。
八、审批后对保障人员建档、建卡管理,方能领取低保金。
二、残疾人不能享受低保,如何解决?
被人取消低保,如果证实是无故取消低保待遇的,请你抓紧时间拨打市政府专线电话进行投诉:
12345,会有专人快速调查处理,通过处理后,有人将处理电话告知你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和人员,原则上不能享受农村低保保障待遇
1、家庭成员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拒绝劳动,撂荒承包土地、山林、水塘等,或无正当理由拒绝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就业培训、农业科技培训和劳务输出的。
2、拒绝配合入户调查或隐瞒家庭真实收入(包括非稳定性隐蔽收入)或转移、放弃个人资产的。
3、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
4、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购买高档非生活必需品或长期高消费的。
5、家庭财产状况明显不符合保障条件、实际生活水平超过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的。
6、因赌博、吸毒等导致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经教育仍不改正的。
三、如何申请残疾居民低保残疾人可以申请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享受低保的标准是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因全国经济发展不平衡,所以各地的具体标准不一。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第4条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残疾人要想享受低保,也必须符合上述条件。《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应当以户为单位以户主的名义向乡镇政府(街道办)提出申请,经过相关调查、民主评议后,乡镇政府(街道办)进行审核、公示,然后报县民政局批准。
引用法规
[1]《最低生活保障审批办法》 第4条
四、智力残疾人是否可以申请低保?
你好,对于你的残疾人可以申请低保这个提问,我的回答是这样子的一般是二级以上。残疾证即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目前,我国残疾类别共分为七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及多重残疾。凡符合《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应发给残疾人证。随着广大残疾人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完善与落实,残疾人证的功能与作用日益突出,第一代残疾人证已不能完全适应现实需要。目前尚未办理残疾人证的申请人,一律申领第二代残疾人证;已经领取第一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将申请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
2009年12月31日前第一代残疾人证换发第二代残疾人证完毕。
五、家庭成员中父亲得了重病,母亲又残疾,能否申请低保?
1、是否可以申请低保,要看家庭成员人均收入是否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是否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
2、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3、法律依据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十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地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公布,并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
引用法规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九条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