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后果如何确定,有没有法律依据
律师解答
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等等。不同的侵权原因导致的法律责任后果各有不同。
比如校园人身损害纠纷当中,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或在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人身损害案件,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的相关的人身损害责任。
而对于其他人身损害纠纷,如果涉及相关专业部门认定的可以参照专业部门出具的认定书来确定损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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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故意伤害案件的追诉标准
故意伤害行为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构成
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
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引用法规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2条
三、法律故意伤害案件追诉标准
故意伤害行为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
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引用法规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2条
四、公安追诉故意伤害案件的标准
故意伤害行为根据伤害后果不同,分为轻伤、重伤与伤害致人死亡三种情形。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造成轻伤以上结果。
根据1990年4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第2条的规定“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具体的轻伤标准,依据上述规定认定。
引用法规
[1]《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