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对妹妹的监护权,可否通过法律程序做监护人?
可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二、未成年人父母有精神病,监护人能否将未成年人送养?
1、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五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三、精神病人可以作为儿童的监护人吗,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律师解答
精神病人不可以是儿童的监护人。监护人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并依法律规定产生。精神病人已经失去了民事的行为能力,尚且不能处理自己的事务,如果让精神病人担任儿童的监护人,势必会对儿童的权益造成侵害。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四、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监护人是谁,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在,监护人按照如下处理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二十七条
五、民法典中的精神病没有监护人能离婚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当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并且监护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离婚。如果夫妻一方被诊断为间歇性精神病的,如果病情稳定的,夫妻双方可以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的,可以通过签订协议,并且到婚姻民政部门去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子女的抚养问题做出明确约定。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妹妹患有精神病,父亲曾是监护人,现在父亲去世,我拿着低保,能否做监护人?"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