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棚户区改造七十年代的房子,砖混,如何计算拆迁补偿
1.法律意见
你可以起诉强拆的人,赔偿你的损失。
2.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二、棚户区拆迁补偿标准
(一)土地储备中心对危房棚户区土地实行收购,以净出让方式供地。净地出让后获得的出让收益,扣除按规定缴省的费用后,专项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息和毛地收购资的周转以及危房棚户区安置房建设。(二)安置房住宅用地实行土地行政划拨,对改造后的房屋纳入产权产籍管理,办理商品房房照。商服用地实租赁供地。(三)安置房建设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以费还贷项目除外)全免,经营、服务性收费按最低限下浮50%收取(项明细附后)。(四)安置房
房屋拆迁补偿契税先缴后返;对安置房住宅上靠标准户型增加的建筑面积部分,营业税等税种由地方税务部门向省申请暂缓缴纳。 这是对棚户区拆迁赔偿标准的回答。如您情况比较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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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父亲单位棚户房拆迁改造,如果无名额,有赔偿吗
1、您好!房屋拆迁赔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赔偿准则以及赔偿方式。
2、房屋拆迁赔偿包括房屋赔偿与宅基地赔偿。被征收人能够选择货币赔偿,也能够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赔偿。商业用房赔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赔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花费、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夺。
3、如果赔偿额过低或者赔偿决裂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4、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下,建议主动采取措施,主动才能得到更多的赔偿。
四、棚户区改造国家补偿多少钱,有哪些法律规定
补偿可以参考就近类似结构的商品房的价格,具体会补偿多少钱根据实际情况判断,补偿的方式,一般分为两种,有货币补偿方式和产权调换方式,产权置换也就是拆一还一。具体选择哪种方式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五、改造补偿标准及棚户区改造补偿政策是什么?
棚户区改造
补偿标准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房屋置换的补偿含三种,一就是你说的1:
1.5的面积置换;
二是房屋重置成新价格,就是把你房屋这算成价格,这个和房屋的新旧、装修、结构都有关系;
三是其他的搬迁奖励。关于面积认定,你们当地的房屋征收办法一定明确规定了这个,一般是按照某一年的土地分配额定的,就是有个上限。就你所说的情况,你家应该是有院子、有房子,有些地方可能会对院子中的自建房屋进行置换,原因是因为棚户区行成已久、历史遗留问题多、分户多等原因,自家居住面积不够,自然行成的院内建筑。这个有可能会按照比例置换面积,以及一部分先进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