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审理申请书的,法律上有解决办法吗?

合并审理申请书的,法律上有解决办法吗?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9-09 14:00:09
   
唐美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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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审理申请书的,法律上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事实与理由由于涉及到费用的分担,为了统一结算和更合理的解决双方当事人纠纷,避免出现相互矛盾的判决,特向贵院提起合并审理的申请,望批准。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王*20xx年4月9日。二、不可上诉的一审判决书,法律上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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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审理申请书的,法律上有解决办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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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并审理申请书的,法律上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申请人申请事项申请事实与理由由于涉及到费用的分担,为了统一结算和更合理的解决双方当事人纠纷,避免出现相互矛盾的判决,特向贵院提起合并审理的申请,望批准。此致*人民法院申请人王*

20xx年4月9日。

二、如何申请公司的清算,法律上的解决办法是什么?

股东在下列条件下可以申请公司清算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2、申请主体是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后,应当在十五日之内开始清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第一条第一款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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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二)》 第一百八十二条

三、关于诉讼合同解除的申请是否合理的问题,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吗?

一、诉讼合同解除的申请是合理的吗?是合理的行为。因合同纠纷提起民事诉讼的,诉讼请求是可以写解除合同的,主要符合起诉的条件法院是会受理案件的。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二、可以申请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
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
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分权,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原告申请撤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进行审查,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准许撒诉,案件审理终结;申请不符合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案件继续审理。不论是否准许撤诉,都必须以裁定的方式告知当事人。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当事人如果向法院提出了诉讼合同解除的申请也是合理的行为,法院将会对于当事人提出的诉讼申请进行充分的审理,如果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且情况属实的,法院将会及时进行受理,并给出最终是不是我受理案件的或者通知。
诉讼合同解除的申请是合理的吗?
劳动者在公司入职之后,公司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之后所要做的最基本的事情,签订劳动合同保证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利益。未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双倍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什么?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

1、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那么其诉讼时效起算点就应当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即“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具体到本案,朱某与某驾校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法律具有公开性,因此自双方劳动关系建立满一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应承担的双倍工资支付义务应当明确,即可视为劳动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超过一年仲裁时效,其权利不再受法律保护。

2、关于双倍工资是否属于劳动报酬的问题。所谓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因提供劳动而从用人单位应得的收入,体现的是按劳取酬原则,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二倍工资,是为了切实保障劳动合同制度的实施,对用工后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采取的惩罚性措施,属于因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而承担的惩罚性赔偿,再者,如果属于劳动报酬,那么对于其他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来说,他们拿的劳动报酬低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违反了同工同酬的原则。综上,双倍工资应不属于劳动报酬范畴。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并不属于劳动报酬,而是因违反法律的一种惩罚。所以双倍工资请求的诉讼时效应从入职第2个月开始计算。首先,未签劳动合同要求的双倍工资不属于劳动报酬的范围,这是因用人单位违背法律相关规定而给出的惩罚。当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给予双倍工资发生劳动争议时,仲裁时间为一年,若是超过了这一时间,劳动者的权益就不再受到法律的保护。

引用法规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1]《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四、行政再审申请书要求法律上如何对行政再审判决事项进行审核

专业分析
行政再审申请书,除提交申请书正本一份外,还应当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符合条件的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之日起五日内向再审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并向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发送应诉通知书、再审申请书副本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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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三百八十五条

五、不可上诉的一审判决书,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不可上诉的一审判决执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则当事人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如果案件已经由法院进行执行了,则说明原一审判决已经生效,当事人不服的,不可以上诉,但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向法院申请再审。但如果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则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第二百零二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4]《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
[5]《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五条
[6]《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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