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有哪些区别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
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2此种方式下的土地使用权即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系一种无偿的政府行政配置方式,且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因而,划拨用地的范围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未经批准,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
2、出让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取得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
1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的方式才可以取得此种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法律规定,按用途分有不同的年限,如居住用地年限是70年;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年限是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年限是40年。
3、是承租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是通过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
承租人按约定支付土地租金的,并依法领取该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证书,且依约完成协议中所要求的开发建设工程的,经相关部门同意或依照协议,可进行转租、转让以及抵押等行为。但须依法进行登记,便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国有土地管理。所以,承租人享有对该租赁土地的使用权权益、收益权权益和部分处置权权益。
4、作价出资或入股土地使用权。
即土地使用权被作为国家投资公司的对价,来获得企业的国家资本金或股本金,但是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必须受到年限的限制。此时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企业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当事人可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或抵押等行为。
二、土地使用证出让和划拨有什么区别?
专业分析
土地使用证出让和划拨的区别如下
1、使用权性质不一样。
2、使用的权限不同。
3、使用期限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二条
三、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
1.国有土地划拨和出让的区别主要是无偿和有偿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区别,国有土地划拨是依法经过当地主管部门的同意,划拨一片土地可以无偿使用,出让则是需要经过竞拍等方式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并且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八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三条,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各种方式依法无偿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前款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