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适用房的延期手续办理地址
根据新政策,已通过审核、尚未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家庭,不再到原审核窗口办理延期手续,可持原核准通过的相关证明材料,按照届时经济适用住房的配售标准和规定程序,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申请轮候,审核合格的纳入轮候范围,不符合当期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标准的,待市、区政府适时调整相关标准后再申请轮候。 经济适用房申请新政策更严格,尤其是要取得北京户口5年以上。
二、继承房产需要哪些手续?在法律上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办理房产继承时需要提供的手续主要是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房产证、可以证明当事人有继承权的凭证,类似于遗嘱或者遗产分割协议等有效材料,以继承人的身份办理遗产房过户登记的,还要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遗产房的继承是从被继承人去世后开始的。
三、开发商延期办房产证有什么规定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规定,开发商应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需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如开发商未按上述日期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材料,致使购房者未能按约定期日或规定期日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开发商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前述“规定期日”按下述方法计算合同未约定的房屋权属证书取得日期,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按房屋交付使用后90日计算;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按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计算。
在约定了开发商需要协助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若开发商不办理房产证的话,那这种情况就会构成违约,在导致购房者无法实现购房目的的时候,可以依法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作出相应的赔偿。
引用法规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34条
四、补办营业执照如何延期
去原工商登记部门申请补办, 申请营业执照遗失补领应提交的材料 一、 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登记申请书》; 二、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或投资人签字)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三、全体股东(投资人)签名的补领执照申请报告; 四、声明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 五、遗失执照正本,交回执照副本;遗失执照副本的,交回执照正本; 六、登记机关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以上提交的复印件均需持原件到登记部门核对,确实不能提交原件的(身份证、计生证、许可证等除外)由原件持有方核对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签名,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
五、公租房合同到期如何办理
1、公租房租期届满合同到期的,可以申请退房或者续期。承租人可以在合同到期前三到六个月向公租房管理部门递交个人证件材料、家庭情况材料、收入证明材料、社保公积金情况材料;初审材料合格进行受理,核实无误上报房管局复核;复核通过发布公告,经过公示期与公租房管理机构签订新合同。
2、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引用法规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六、取保候审期限到了可以延期吗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取保候审最长的期限不能超过十二个月,取保候审到期的,不能延长期限,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解除取保候审,如果要继续侦查的,可变更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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