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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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3-07-20 02:29:49
   
焦晓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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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建工程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转让在建工程项目应向当地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局提交如下材料1、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的申请报告;2、市、区县(自治县、市)计委立项批复和商品房计划;3、红线定点批文及规划方案意见书;4、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出让合同;5、工程建设总平面图;
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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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领用自产产品用于在建工程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在建工程转让需要哪些材料?

转让在建工程项目应向当地规划和土地资源管理局提交如下材料

1、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的申请报告;

2、市、区县(自治县、市)计委立项批复和商品房计划;

3、红线定点批文及规划方案意见书;

4、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及土地出让合同;

5、工程建设总平面图;

6、房管部门拆迁批文及安置清单和安置情况说明;

7、市建委对工程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8、开发项目手册;

9、受让方公司财务报表(上一季度资产负债表及银行当月对帐单)和银行资信证明;

10、转受让方企业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转让合同或协议原件;

12、项目建设计划和开发项目不得再转让的保证书;

13、该转让项目未抵押的依据。

二、建设工程的承发包方式有哪些?

承发包建设工程的方式是

1、总承包、独立承包、联合承包和挂靠承包;

2、招标发包和直接发包。

3、建筑工程承包时禁止转包,发包时可以采用公告或邀请书等方式。

三、专利可用于制作产品吗?

1、专利权为禁止权,也可称为排他权,禁止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允许的情况下,用于生产经营为目的的使用、销售、许诺销售等。核心为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公民个人自己使用,或作为研究之用等实施专利产品的情况,则不属于侵犯专利权行为。

2、专利权具有地域性、时间性,即专利保护只在该专利申请成功的国家;专利权是在一定时期内的公开换保护,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年限为10年,发明专利年限为20年,要维持专利有效需要缴纳专利年费,未缴纳年费则会导致专利失效,为公众所有。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作用有哪些

1、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施工,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施工合同的当事人是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近年来,随着国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力度的加强,越来越多的工程在竣工结算时都要求经过审计这一程序。

2、因此,业主和承包商往往把视线的焦点过多地集中在最终的工程竣工结算审计上,而对于开工前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关注不够,从而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不规范、不严密等现象产生,其后果不仅会给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带来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损失,而且也给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带来不少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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