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包和转包都需要招投标吗,应该如何处理分承包需要招标吗
法律分析
分包和转包不一定需要招投标。法律未规定分包必须招投标,但是法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采购需要进行招标的范围、规模标准,达到该标准的工程项目一律需要进行招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
二、分包与转包的区别是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施工合同的全部工程;而分包仅指主体工程外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承发包合同中一部分;
3、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违法分包为法律所禁,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有约定了可以分包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属合法行为;
4、对应的义务不同。转包合同中,总承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责任;而分包合同中,总承包人成立项目部,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对分承包人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三、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具体有哪些,法律如何规定
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如下
1、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包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3、在工程分包中的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
4、在工程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完成。
按照《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
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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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二十九条
四、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是什么?工程转承包与分承包的区别
一、工程转包和分包的区别如下
1、分包是指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的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分包给施工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
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然后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的行为。
2、分包和转包单位都不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而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
3、分包工程的总承包人参与施工并自行完成建设项目的一部分,而转包工程的总承包人不参与施工。
二、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一条
五、建筑工程的哪些部分可以分包?分包主要有哪几点?
建设工程转包,指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发包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发包给他人的行为,另外,承包人将工程分包后,未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管理机构和派驻相应人员,并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的,视同转包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