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索赔

变更索赔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7-01 15:15:59
   
李彤律师
李彤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一、变更工程造成损失索赔费用 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进行约定。因此,工程变更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损失向发包方提出索赔,一般包括以下费用1、人工费。2、施工机械使用费工费。3、材料费。4、
变更索赔
变更索赔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变更索赔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工程变更造成损失,可以索赔哪些费用新工程索赔费用

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对工程施工中发生变更时,工程价款的调整方法、索赔方式、时限要求及金额支付方式进行约定。因此,工程变更造成损失的,承包方应当合同约定以及实际损失向发包方提出索赔,一般包括以下费用

1、人工费。

2、施工机械使用费工费。

3、材料费。

4、现场管理费。

5、利息。

6、合理利润。

风险提示在这个工程变更索赔处理程序中,更多的是由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共同协议,除大部分的必备协调外,还可以工程情况变更而异。当然,如果在协议不成功的情况下是可以移交相关司法,交由司法法律来判断,怎样合情合法的履行双方的责任。

二、员工是否可以获得公司名称和法人变更后的新员工赔偿?

公司名称和法人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员工没有补偿;但如果以此为理由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则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补偿标准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支付。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
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三、合同变更索赔流程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企业破产债权债务应当清算后按照清偿顺序清偿。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四、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是否存在法律依据,对施工方有哪些约束力

律师解答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如下

1、因材料质量问题或材料供应不及时导致的索赔;

2、由于人为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导致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增加而提出的索赔;

3、由于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导致费用损失加大或工期延误引起的索赔。《建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引用法规
[1]《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变更索赔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456

大家都在问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工程款纠纷 > 变更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