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补偿有没有去世人份额,法律有何规定
公民去世之后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只有活人才可以享受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款是被征收土地的性质,土地的价值,本地的经济水平来确认的,需要由征收土地的一方支付,若存在补偿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去法院起诉。
二、征地补偿规定死亡人有征地赔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死亡的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死亡的人已经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不能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十三条
三、征地补偿规定死亡人有征地赔偿吗?新征地标准死亡人可以获得赔偿吗?
1、死亡的人不能获得征地补偿款。
2、死亡的人已经没有民事权利能力,不享有任何民事权利,不能参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
人已经去世了这个拆迁赔偿款还是有的,会由老人的子女进行继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规定继承。
引用法规
[1]《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六条
[2]《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三十一条
四、征地补偿期限是多长?法律有哪些规定?征地期限是多少?法律有什么规定?
律师解答
征收补偿具体的补偿年限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应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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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1]《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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