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时间是多长时间 律师会见时间多久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律师去看守所会见时间是多长时间
1、律师在会见犯人,时间和次数不受限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需要的时间和次数。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辩护律师到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引用法规
[1]《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第七条
二、在看守所律师会见当事人时间是否是两个小时
1、律师在看守所会见犯人,时间和次数不受限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保障律师履行辩护职责需要的时间和次数。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看守所应当设立会见预约平台,采取网上预约、电话预约等方式为辩护律师会见提供便利,但不得以未预约会见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引用法规
[1]《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第七条
三、律师会见时间多久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第七条辩护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在查验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后,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能当时安排的,应当当时安排不能当时安排的,看守所应当向辩护律师说明情况,并保证辩护律师在四十八小时以内会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看守所安排会见不得附加其他条件或者变相要求辩护律师提交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文件、材料,不得以未收到办案机关通知为由拒绝安排辩护律师会见。
引用法规
[1]《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第七条
四、法庭早上开庭时间是多久,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法庭早上开庭时间是多久,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是没有明确的的规定的。在双方当事人的民事纠纷处理中,案件要是提起诉讼以后,法院就会选择时间开庭审理,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家属和朋友都可以进行旁听。
五、审查起诉期限起始时间是多久,法律规定是什么
审查起诉期限起始时间是一个月的时间,需要按照实际的情况确定审查起诉的时间,如果是复杂的案件或者是重大的案件,可以延长起诉的时间到一个半月的时间,如果退回补充侦查,需要计算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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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申请法律援助应提交以下材料(1)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3)有关部门出具当事人及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4)与所申请的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5)法律援助机构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依据《法律援助条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申请法律援助,其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出申请,并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代理资格证明材料和有关必需的材料。《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
担任法律顾问是我国律师主要业务之一,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对外开放,法律顾问的作用将愈显重要。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政府制定律师服务收费,应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实行听证。
作为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援助通过向这些缺乏能力、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使他们能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享受平等的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