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单位其他3人购买了9月29日去往北京的火车票,但压根就没打算去,主要是对自己的岗位不满,是我张罗买的,后来教育局派我们园长和以前校长找我退票,在28日派出所所长找我下午退的票,后来***给我定个组织者,对我行政拘留7天,我认为我没有去的行为,在我们4人群里也说了当时有退票损失几十元钱,也没有造成危害,***拘留的理由是我严重扰乱了教育局的正常工作,我在家也没有去局闹,我觉得他们拘我的理由不够充分?
两人打架她报警了我不知道过半个月警方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