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五)其他共有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四)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