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雇主家工作了14天,10月5号因为疫情不干了,当天雇主让我把他的家门钥匙送过去,但没有说明工资结算问题,还扬言说要扣工资,我问他扣多少结算多少,他5号没有回复,所以我5号没有送钥匙,他6号又让我送,我追问工资问题,他才说19号结算,然后我6号想送钥匙过去,但是小区被封锁了出不去了,我也说明锁了出不去了,他还说做核酸时候送过来,我没回他,事实是做核酸也出不去外面,所以一直没送成,直到18号,解封了,我就当天就送过去了,他什么也没说,直到今天20号,我问他工资问题,他居然说因为我一直没送,所以换锁了,而换锁1200,要从我工资扣,说是我的责任,我想说凭什么?工资一共1500,那如果换锁2000,我是不是还要倒贴他800?,现在他只给我300,我想问这合理合法吗?(现在主要问题是5号可以送,但是因为他没回我还说要扣工资也没说明扣多少结算多少,所以我5号没送,这合情合理吧?6号到17号是因为封锁了出不去了送不成,但他却说因为我没送,说我动机不纯,所以换锁了,费用要我承担,这合理合法吗?)我想问这1200到底是谁的责任?我要不要得回来呢?
邻居对门住户在我不同意的情况下,强行在两家门旁边安了门(目的是为了他在自家门外加装的鞋柜,而且将门安在我这一半,把靠近他家门的一半装了鞋柜)。
宿舍问题导致我大专不得不退学,导致现在生活困难,没有工作
电动车实际价格花了1990元,赶上抽红包活动抽中88元现金红包,商家退了88元,电动车上牌需要税务局开的发票,商家给我发的电子发票是1500元,与我实际付款不一致,这样会影响我的合法权益吗?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