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要求,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 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1、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
一、合同期满的物业赖着不走如何处理 合同期满物业赖着不走的,业委会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离开,让物业入驻。法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业主委员会请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服务区域、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以及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和由其代管的专项维修资金的法院
一、小区公共绿地被侵占,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律师解答小区公共绿地被侵占,可以报告物业。经物业协调,侵占人仍不改正侵权行为,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除此以外,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该行为人。《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业主或其他行为人
一、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要求,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条件 实际当中,各个地区成立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不尽相同。1、如《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50%,或者已交付使用的物业建筑面积达到30%不足50%,但使用已
一、股东大会过半数的决议事项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股东大会过半数的决议事项有一般决议和特别决议事项。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其中一般决议事项可以由股东通过公司章程作出约定表决,一般可以约定1/2通过有效,也可以约定更高的或更低比例通过有效。但对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必须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