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概念

量刑标准

立案标准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刑法第369条),是指以贪利、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行为。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476

热门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查看更多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