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据《刑法》第259条的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应当立案。
本罪是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