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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养一个小孩需要办理收养证吗?
一、收养公证后能办理收养证吗
对于1992年3月31日原《民法典》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机构可以为其办理事实收养公证。1992年4月1日原《民法典实施后,至1999年3月31日新《民法典》实施前形成的事实收养关系,不符合原《民法典》规定的,公证机构不得办理事实收养公证,但可以对当事人之间抚养的事实进行公证。
收养人(抚养人)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或事实抚养公证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收养人(抚养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2、婚姻状况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配偶的死亡证明、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等
3、《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由村委会、居委会出具)
4、《收养人(抚养人)子女情况证明》(由乡镇、街道办事处计生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没有规避计划生育政策。本人有人事档案的,也应当提交档案所在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
5、《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以证明收养人或抚养人不涉嫌拐卖儿童)
6、二名以上证人对收养事实(抚养事实)的书面证明及证人的身份证明(公证机构向证人制作核实笔录)
二、领养一个小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领养-
一、朋友想收养个小孩,请问收养小孩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想要收养一个孩子,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三、领养一个孩子,必须办理收养手续。
一、收养一个小孩后,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给小孩上户口?
1、收养的孩子上户口需要收养人先带齐相关材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2、对收养人进行审查,符合收养条件的,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
3、由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
二、别人送养的孩子需要办理收养手续吗
收养要办手续且应依法进行,首先,收养人要符合法定条件1、年满30周岁;
2、无子女;
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没有犯罪行为记录等;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其次,收养要符合法定程序,即依法办理收养登记,办理收养登记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双方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子女证明;
5、健康检查证明;
6、因被收养...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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