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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处罚中的中止是什么意思?
一、行政处罚中的中止是什么意思
在司法解释中还有一些需中止的事由是1被告的行政机关被撤销,尚未确定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或者被告行政机关被撤销,其职权也同时被撤销,从而无法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尚未确定继续诉讼的行政机关;2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章互相抵触,需要等待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裁决,在等待解释或裁决时,人民法院应中止诉讼;3在审理案件中,人民法院发现被处罚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应及时将有关犯罪材料移送有关机关,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影响本案审理的,应中止诉讼,待有关机关作出最终处理后,再恢复诉讼。如果刑事责任的追究不影响本案审理的,应继续审理;4追加、更换当事人,或者本案的处理需要等待其他案件处理的时。
二、行政处罚中,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谁设定
下面为大家解答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由谁设定 行政处罚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另外,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查看更多
二、行政处罚中的罚缴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中罚缴的是什么?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行政处罚财产罚,那么行政处罚中不属于财产罚的是什么,即以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财产权为的行政处罚,包括1罚款。行政机关依法强制违法公民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的货币的处罚形式。在认定罚款这种处罚形式时,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区分作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的罚款即执行罚与行政处罚的罚款。如行政处罚法第51条规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这一条文规定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虽然也使用了“罚款”一词,但属于执行罚,而不是行政处罚。 2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这里的关键问题有两个一是“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的认定。“违法所得”是指当事人通过法律禁止的途径、手段或者方法取得的任何财产权益。“非法财物”是指当事人用于非法目的或者用来从事违法犯罪行为的物品。二是“没收”的范围。并非所有的非法所得或者非法财物都可以没收。行政机关在适用没收的处罚时,需要注意公民基本生存权保障、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等原则,还需要注意有些“财物”,即使“非法”了,也不可能适用没收。例如,两村未经法定程序交易的土地。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查看更多
三、行政处罚中的证据类型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中的证据类型是什么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电子;
(五)证人证言;
(六)当事人的陈述;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证据必须经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
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
引用法规
[1《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二、行政处罚案件证据种类在我们国家是怎样规定的?
行政处罚案件证据种类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几个方面。其中对于证人证言规定需要写明证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信息。
三、行政处罚听证...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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