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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保险合同纠纷如何质证是怎样规定的
一、关于保险合同纠纷如何质证是怎样规定的
围绕三性质证。1、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能力问题,即证据资格,或称可采性问题,是指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如收集、调取人员的资格是否合法,制作过程是否合法等等。
2、证据的客观性,是指作为刑事证据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是刑事证据最基本的因素和特征,决定了刑事证据不能随意地歪曲,不能把怀疑、推测、猜想、估计等作为证据,客观性直接要求孤证不能定案,因为任何证据不能证明自己是可靠的。
3、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本案是否有关联。无论证据材料量有多大,只要与案件事实无关,就不是涉案证据。例如在审查证人证言或被害人陈述时,陈述、记忆感知与案件事实有无内在联系是其中关键的链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二、关于保险合同纠纷如何质证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一、关于保险合同纠纷如何质证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围绕三性质证。1、证据的合法性,是证据能力问题,即证据资格,或称可采性问题,是指证据必须具有法律规定的形式和由法定人员依照法定程序收集。如收集、调取人员的资格是否合法,制作过程是否合法等等。
2、证据的客观性,是指作为刑事证据的事实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是刑事证据最基本的因素和特征,决定了刑事证据不能随意地歪曲,不能把怀疑、推测、猜想、估计等作为证据,客观性直接要求孤证不能定案,因为任何证据不能证明自己是可靠的。
3、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本案是否有关联。无论证据材料量有多大,只要与案件事实无关,就不是涉案证据。例如在审查证人证言或被害人陈述时,陈述、记忆感知与案件事实有无内在联系是其中关键的链条。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一、关于合同纠纷如何质证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出示证据。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2、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3、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二、关于合同纠纷如何举证质证民法典是怎样规定的
确定证据的三性。
《民事诉讼法...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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