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登记程序及担保要闻相关内容

不动产抵押登记程序及担保要闻相关内容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1-27 11:37:41
   
李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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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初审、审核材料、复审、终审等,在办理不动产担保物抵押时,需要严格按照上述程序来进行相关情况的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二、不动产抵押担保是否需要提交产权证? 在进行不动产抵押担保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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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一、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什么?

不动产担保物抵押登记的程序是提出申请、提交材料、初审、审核材料、复审、终审等,在办理不动产担保物抵押时,需要严格按照上述程序来进行相关情况的处理,具体情况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认定。

二、动产抵押登记书的格式

登记编号: 抵押人 √ 企业 □ 个体工商户 □ 农业生产经营者 名称(姓名) 佛山市ⅩⅩ实业有限公司(按营业执照名称填写) 住所地 佛山市禅城区ⅩⅩ路ⅩⅩ号(按营 业执照住所地填写)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44060000000000Ⅹ (按营业执照注册号填写) 代理人名称(姓名) 张三(按身份证填写) 抵押权人名称(姓名) 广东ⅩⅩ银行佛山分行(企业按执照填写,自然人按身份证填写) 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 证件号码 44060000000000Ⅹ(企业按执照填 写,自然人按身份证填写) 代理人名称(姓名) 李四(按身份证填写) 被担保债权概况 种类 贷款(按借款...查看更多

二、不动产抵押担保未办登记

一、不动产抵押未办登记如何处理,是否有效

1、以不动产作作为抵押物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所以没有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不生效。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

二、不动产抵押担保未办登记

抵押担保的范围应以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除非有证据表明登记簿的记载错误。对抵押权人主张就抵押物价值超出登记价值的部分优先受偿的,不应予以支持。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查看更多

三、不动产抵押担保未办登记

一、不动产抵押未办登记如何处理,是否有效

1、以不动产作作为抵押物签订抵押合同的,抵押合同自办理抵押登记时生效,所以没有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不生效。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二、不动产抵押担保未办登记

抵押担保的范围应以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为准,除非有证据表明登记簿的记载错误。对抵押权人主张就抵押物价值超出登记价值的部分优先受偿的,不应予以支持。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但实践中,有的登记部门操作不够规范,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股权出质登记等担保物权时,会发生登记范围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如合同中约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但在相关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上却载明担保范围仅为本金。

三、不动产抵押...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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