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工伤定义与工作时间相关问题相关内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工伤定义及上下班途中的相关问题
一、"工伤"概念的法律定义及上下班期间受伤是否算工伤
不一定,要实际情况而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可以被认定为工伤。
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二、"上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以下是我关于上下班路上受伤算工伤吗的回答一、正常情况下都算。《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只要是非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都应当构成工伤。但如果是因为本人自己的个人原因造成的,或者说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是本人,则不构成工伤了。 二、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查看更多
二、工伤认定与等级相关问题
一、"工伤认定与伤残等级的关系"
1、工伤和伤残等级是两回事。
2、经过劳动局评定为工伤,表明您受伤治疗至今的绝大部分医疗费用和必要的护理费用以及交通费等可以报销(社保基金或者用人单位报销)。但是在您伤情稳定之后还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对您的生活自理程度和劳动功能障碍程度进行鉴定以确定等级。这个等级才是您找的伤残登记,您享受的其他工伤伤残待遇此等级确定。如本律师没跟您解释清楚,欢迎您追问。
二、"工伤认定等级不够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鉴定不到伤残等级只能参考《工伤保险条例》享受 工伤待遇了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查看更多
三、工伤赔偿与苏州工伤相关问题_吴江工伤赔偿
一、工伤赔偿问题,苏州工伤索赔新工伤事故赔偿
您好,关于“工伤赔偿的问题,苏州工伤赔偿的问题”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查看更多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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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现定了多种解决途径。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
一、在工伤认定书下来后多久要鉴定伤残鉴定? 如果是治愈出院前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治愈出院后1个月内申请,如果是治愈出院后做出工伤认定的,必须在做出工伤认定书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二、做工伤伤残鉴定要多长时间,工伤鉴定多久时间出来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工伤认定,伤情相对稳定,即可进行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