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老公去世了,女婿该如何面对悲痛?相关内容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老公去世了,女婿该如何面对悲痛?
一、女儿去世后,女婿有继承权吗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论他们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必须指出的是,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不影响他们本人对其父母的遗产继承。
二、丈夫先去世的,公婆去世后,丈夫的配偶和子女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吗
1、丈夫的子女有权继承,可以代位继承丈夫应当继承的份额。
2、丈夫的配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女儿去世了,女婿有继承权吗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论他们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必须指出的是,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不影响他们本人对其父母的遗产继承。
二、丈夫先去世的,公婆去世后,丈夫的配偶和子女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吗
1、丈夫的子女有权继承,可以代位继承丈夫应当继承的份额。
2、丈夫的配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女婿继承女儿遗产的必要性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论他们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必须指出的是,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不影响他们本人对其父母的遗产继承。
二、丈夫先去世的,公婆去世后,丈夫的配偶和子女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吗
1、丈夫的子女有权继承,可以代位继承丈夫应当继承的份额。
2、丈夫的配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一、女儿去世了,女婿有继承权吗
女婿不是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依法享有对岳父母遗产的继承权,不论他们是否再婚,均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必须指出的是,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时,既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也不影响他们本人对其父母的遗产继承。
二、丈夫先去世的,公婆去世后,丈夫的配偶和子女有权继承公婆的房产吗
1、丈夫的子女有权继承,可以代位继承丈夫应当继承的份额。
2、丈夫的配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房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三、丈夫去世了,作为儿媳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1、儿媳妇没有法定的赡养公婆的义务,应当由女儿承担赡养责任。宪法、民法典、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里的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2、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父母与婚生子女及非婚生子女
2法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包括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
四、离婚案件中,男方有法定赡养义务吗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即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但是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子女的配偶所承担的仅仅是协助赡养义务,而非直接赡养义务,法律更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 虽然从法律上来讲,儿媳、女婿并不具有赡养配偶父母的义务,但是从道德上来说,在经济允许的情况下,我国鼓励丧偶的儿媳赡养公婆,女婿赡养岳父母的行为以上是对女儿去世女婿有赡养义务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公去世了,女婿该如何面对悲痛?相关内容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
一、女方起诉离婚书怎么写,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住址联系电话邮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被告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住址联系电话邮编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案由离婚诉讼请求写明1、要求与何人离婚;2、子女抚养的归属;3、家庭财产如何处理;4、住房的属性及分配。事实与理由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虽是强制义务,但绝大多数情形是父母自觉自愿地履行其义务为,法律和社会公力无须过多干预或介入。
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多久可以起诉,第一次起诉离婚 规定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一、再婚办理准生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这个再婚办理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再婚夫妻如果想要自己的孩子办理准生证要不同的情况和各省的计划生育的政策。虽是再婚,但双方之前均无子女。办理准生证直接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了。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
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