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基金不属于工伤医疗补偿基金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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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支付给劳动者个人的社会保险福利费用,如丧葬抚恤救济费、生活困难补助费、计划生育补贴等;(
2)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3)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根据国家规定发放的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将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解释是什么?本条文是对于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保护问题进行的规定,也就是描述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工资,或者未按照规定支付工资,那么劳动者是可以去法院进行申诉的起诉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规定,叫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支付工资以及赔偿。
二、"工伤保险基金中的构成项"
交通肇事逃逸后自首是否会被拘留要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构成犯罪的是会被拘留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刑法》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用人单位工伤给不给工伤赔偿金,怎么维权?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即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所发生的工伤,用人单位是直接的赔偿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在用人单位拒绝赔偿或无法赔偿的情况下,劳动者便索赔无门。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6条第2款之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工伤认定决定书和有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即当劳动者发生工伤遇到“无人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鉴于本案公司短期内无法向你赔付,也就决定了你可以提出先行支付申请。同时,该《暂行办法》第7条还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的申请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书面催告通知,要求其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告知其如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取得要求其偿还的权利。”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四、工伤报销范围的界定和规定
故意犯罪的或者是自残自杀的,不属于工伤报销范围。根据我们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1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如果是存在这个故意犯罪或者是醉酒吸毒等相关的情况的话,是不属于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所规定的工伤的范畴。
五、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赔付哪些工伤产生的费用?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花费,按照国家限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治疗工伤的医疗花费和康复花费;
2、住院伙食补贴费;
3、到兼顾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花费;
6、一次性伤残补贴金和一至四级伤残工人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贴金;
8、因工丧命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贴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丧命补贴金;
9、劳动本领判定费。
六、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可要求工伤赔偿吗
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可以要求
工伤赔偿,应当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待遇的规定给予相应的赔偿。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