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认缴注册资本20年到期未缴足怎么办?
有关企业认缴注册资本20年到期未缴足会进行罚款,《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有关的当事人需要留意。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百条
二、认缴时间是公司注册成立时间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认缴出资的时间并不是公司注册成立的时候,认缴出资的时间是由公司股东之间协商约定的,并且在公司章程中载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三条
三、股东超出认缴时间怎么办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
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八条
四、注册资本认缴最长期限是多久,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体外,彻底采取认缴资本制。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完全由股东自行约定并在章程中载明。股东按约定时间足额完成出资即可。当约定的出资时间到期,但股东认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调整出资时间。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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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