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破产管理人可以由谁来担任,一般需要担任哪些职责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
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人民法院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管理人需要担任的一般职责包括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不得担任管理人的情形包括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3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4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二、那些人员不得担任破产管理人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
引用法规
[1]《企业破产法》 第二十四条
三、破产后所说的管理人是什么?哪些人有资格作为破产管理人
破产后所说的管理人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宣告后,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管理和清算工作沉重繁杂,大量的法律事务与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非法律事务相掺杂,破产程序中,其他主体是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破产人,债权人会议也不宜担任此角色。那么,破产管理人又有谁可以担任呢?
四、哪些人不能担任法人,有何规定
在职工作者可以当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下列情况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3、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等等。
《公司法》第13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13条
五、谁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
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形也可以要求主张违约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等于违约所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违约金是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直接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