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举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是不是
选举权是公民的权利,不是公民的义务。选举权是可以弃权的。
选举权是指公民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参加选举的权利,包括参加提名代表候选人,参加讨论、酝酿、协商代表候选人名单,参加投票选举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选举分为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等额选举和差额选举。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仅指选举或被选举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即人大代表的权利,其他任何选举活动中均不是这里所讲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我国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其他任何权利都不具有这种属性。
在我国,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主体是广泛的,但并不是所有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我国,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选举权是选举人大代表的权利,而不是选举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国家领导人的权利,也不是选举村委会(居委会)成员的权利,后面这些是民主选举,是选举权利,但不是选举权。
民主选举是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途径,而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民主权利,也称作公民最基本的政治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四条
二、公民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
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如下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权利和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与人格权;
5、监督权;
6、社会经济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
8、妇女保护权;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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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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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宪法》 第三十三条
三、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是
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即为合同的标的。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470条规定合同的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470条
四、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1、合同的义务已经被履行的;
2、当事人之间的债务相互抵销的;
3、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4、或者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等法定或者约定的情况。
五、咨询下对于公民基本义务是什么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基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基础。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一起共同反映并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义务的基础和原则。
六、公民基本义务是什么
公民的基本义务也称宪法义务,是指由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遵守和应尽的基本责任。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公民对国家具有首要意义的义务它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基础。公民的基本义务与基本权利一起共同反映并决定着公民在国家中的政治与法律地位,构成普通法律规定的公民权利义务的基础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