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6-05 14:18:46
   
杨军武律师
杨军武律师
河北英汇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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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公司的第一步是了解公司设立流程,这可以让创业者取得一步先机,创立了公司为以后发展打下基础。公司设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条件。
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公司法认缴登记制中的注册资本是如何规定的?

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由股东自己约定,法律不做限制。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金额的多少以及注册资本认缴的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了。

二、认缴资本和注册资本是什么?

认缴资本和注册资本在数额上是一样的,公司成立之前,需要先确定注册资本,将资金交到银行,由银行转入公司的指定账户,用于公司以后的生产经营活动,而注册资本和注册资金并不一样,在概念上有很大的差异。

三、法律依据想注销公司对认缴注册资本是怎样规定的

针对这个问题,一般有以下2种情形

1、公司没有外债的,不需要补齐认缴注册资本,按工商正常注销的流程进行注销即可。

2、公司有外债的,这个时候公司需要补齐认缴注册资本,然后由公司以其资产把欠款还上,认缴制虽然不用在注册时一次性把钱掏出来,但股东仍然承担着法律责任。
公司法》的规定,公司一旦注销登记,公司即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告消灭。
《公司法》第7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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