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与划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与划分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5-26 05:53:35
   
杨君远律师
杨君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解决方案
一、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有哪些属于共同财产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时,也要注意下述问题1.夫妻的婚前财产和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的范围。2.复员、转业军人的医疗费归本人所有。如果结婚多年,夫妻共同生活较长的,可按共同财产对待。对夫妻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无法确认的,
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与划分
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与划分

听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与划分的相关内容知识,希望可以为您提供帮助。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夫妻共有财产包括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综合上面所说的,在夫妻续存期间如果一方有出轨的行为,那么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同样也需要按法律所规定的原则来进行处理,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让出轨方净身出户的,但在分割时也只会针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个人的财产另一方是没有权利获得的。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4]《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5]《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6]《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二、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您好!关于“什么是共同财产,夫妻共有的个人财产包括哪些”的回复如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2]第十八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有哪些,哪些财产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3]《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四、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及法律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五、夫妻间共同财产有几条,共同财产指什么夫妻间有几条共同财产,共同拥有的财产是啥夫妻间共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间共同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2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最快5秒响应
继续阅读

阅读此文章的还浏览了

以上这些听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与划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听律网相关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欢迎关注听律官方微信《听律网》,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阅读文章后仍有疑问律师在线解答
在线法律咨询

遇到法律问题,需要解决?

立即咨询
今日咨询解答 728

大家都在问

【信用风险】现正式拟定将涉嫌骗取贷款材料递交法院申请起诉,限3日内返户籍地签署法务文书,后续按要求向法院提交答辩状,准备好应诉材料接到通知准时到庭应诉。拒收请回复*** 王占占
王占占 的回答
可以先去工作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如果还不给,那就提起劳动仲裁。
我的案件是省督办办案件 但是由于市***局不作为,两年多没有解决问题,我想起诉,应该怎样办? 杨茗
杨茗 的回答
你好,能够先商量解决,商量不成能够诉讼到法院要求赔偿,最大限度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
请问:自己的房产证在不动产中心做了他像后,被授权人可以不经本人同意就过户吗?本来是做***手房抵押贷款,向被授权人借了钱,现在如果不想做***手房抵押贷款了的话,是否还清钱,解除他像,就能拿回房产证? 刘治海
刘治海 的回答
没有房产证不能过户:根据目前的相关规定,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才可以进行二次交易,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禁止
这里是老娘舅吗?我的家庭感情方面的原因解决不了,想请老娘舅帮忙解决***下 黄芳雷
黄芳雷 的回答
您好,如果交通意外隶属轻微的话,两方能够对交通职责和赔偿金额商量私下解决。发生的交通意外程度怎样呢?
在公众场合,甲对百人以上使用***些不正当语句,并且态度极其恶劣,后期发生互殴后,甲的当事人父母打电话辱骂他人 纪蓉蓉
纪蓉蓉 的回答
打架斗殴导致的受伤情况,两方的伤情可能分别,甲方构成轻伤的,能够追究乙方刑责。但乙方无构成轻伤的,通
老公婚内出轨给小***买的礼物以及转账我能要回来吗,大概2万左右,但是只有***分礼物购买记录没有别的记录 王石广
王石广 的回答
你好,婚姻法规定,我们国家实行夫妻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挣的钱都是夫妻共同拥有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昨天无意中看他的手机!看到了他出轨的聊天内容!目前我还没有和他摊牌、因为公公婆婆还没有回老家!等明天他们回老家!我就准备和他摊牌了!我不想再和他这样内耗下去!我想离婚、我想得到最大限度的赔偿该怎么做 陈远星
陈远星 的回答
你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诉讼
黄芳雷
黄芳雷 的回答
对不起,这种事无任何法律依据,至于保证书能够当做出轨证据保留,再财产分配方面会对你有利
离婚时,在***方有精神疾患的情况下,所签订的财产分配协议书是否有效? 于守洵
于守洵 的回答
1、您在民政局备案的协议是有效的,新的协议并不能改变原协议的效力,如果后面有什么冲突,还是以原离婚协
本人***家4口,我夫妻俩是重度残疾人我二级精神,妻***级智力,女儿10发,儿8岁读小学,是低保户,现社区用扶贫办扶贫把我父母户口会并***起,成监察易致贫户,把父母也纳入低保,现社区把共同生活人,人均纯收入说成10188元,请问我有什么结果 张伟
张伟 的回答
我国的低保是按补差制救助,和你离婚否是无关系的,主要是看你全缉龚光夹叱蝗癸伟含连家的人均收入可否低以
和女朋友吵架被删除拉黑了,不停的给她打电话发消息,女朋友要报警我骚扰她,这个要是报警了会怎么处理啊 黄芳雷
黄芳雷 的回答
报警,牵涉专业法律事项,建议委托律师处置,具体可来电详谈或直接到我律师事务所当面询问。
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知识推荐

本地在线律师

查看更多

猜你喜欢

城市律师
分类律师
展开全部
首页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财产分割 > 夫妻共同财产的种类与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