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行不行?

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行不行?

来源:听律网整理
2024-06-13 17:3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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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行不行 能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合伙企业中,可以约定由一人或几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法律
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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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行不行

能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合伙企业中,可以约定由一人或几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五条

二、请问可以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吗

可以。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合伙企业中,可以约定由一人或几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五条

三、可以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吗

能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合伙企业中,可以约定由一人或几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五条

四、能否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

能由一位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属于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因此,合伙企业中,可以约定由一人或几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监督合伙事务的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第一百零五条  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五条

五、有限合伙人执行的哪些事务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有限合伙人所做的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八条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下列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
(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
(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
(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八)依法为本企业提供担保。
二、其它有关有限合伙人的法律规定
第六十九条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一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二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六十九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七十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七十一条
[5《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七十二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七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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