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想咨询一下可转换公司债的赎回程序是怎样的
1.赎回条件满足时,发行人可以全部或按一定比例赎回未转换为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可以不行使赎回权;
2.当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满足、发行人刊登公告行使赎回权时,交易所于赎回日停止该债券的交易和转股。
二、可转换公司债的赎回程序是怎样的
可转换债券是由公司所发行的债务,他具有票面利率较低的情况。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定时间、按特定条件转换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业债券。可转换公司债的赎回流程如下
1.赎回条件满足时,发行人可以全部或按一定比例赎回未转换为股份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也可以不行使赎回权;
2.当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条件满足、发行人刊登公告行使赎回权时,交易所于赎回日停止该债券的交易和转股;
3.发行人停止交易后登记在册的债券数量,于赎回日后三个交易日内将赎回债券所需的资金划入交易所指定的资金帐户;
4.交易所于赎回日后第四个交易日将资金划入券商清算头寸帐户,同时记减投资者相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各券商于赎回日后第五个交易日将兑付款划入投资者开设的资金或保证金帐户;
6.未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于赎回日后下一个交易日恢复交易和转股。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发行人每年可按约定条件行使一次赎回权。每年首次满足赎回条件时,发行人可赎回部分或全部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但若首次不实施赎回的,当年不应再行使赎回权。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发行人行使赎回权时,应在赎回条件满足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和互联网网站连续发布赎回公告至少三次,赎回公告应载明赎回的程序、价格、付款方法、时间等。赎回公告发布后,不得撤销赎回决定。赎回期结束,应公告赎回及对发行人的影响。
引用法规
[1《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三十七条
[1《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 第三十八条
三、公司债券一般可赎回吗?
公司债券一般可赎回。公司债券期限较长,一般在10年以上,债券一旦到期,股份公司必须偿还本金,赎回债券。可赎回债券亦称“可买回债券”。发行人有权在特定的时间按照某个价格强制从债券持有人手中将其赎回的债券。可视为是债券与看涨期权的结合体。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如何赎回
1、可转换债券一般都会有赎回条款,在可转换债券转换前,可以按照赎回条款约定赎回债券。通常,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期内连续高于转股价格达到某一幅度时,公司会按事先约定的价格买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赎回条款是指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企业可以在债券到期日之前提前赎回债券的规定,是可转换债券的基本要素之一。
风险提示赎回条款影响赎回权价值大小的因素包括赎回权的期限、赎回条款、股票价格波动率等。可赎回条款的存在,降低了该类债券的内在价值,并且降低了投资者的实际预期年化收益率。大家需要知道的是,可转债提前赎回是有时间限制的,只有在提前赎回条款有效期内才可以执行。一般来说,提前赎回条款有效期越短,对普通投资者越有利。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方式
1、到期赎回,即在可转债到期后五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以规定的价格(本金100+利息)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比较类似普通债券的到期还本付息。
2、提前赎回,在转股期内,连续一段交易日中有比较多的交易日,股票的收盘价高出当期转股价格过多(具体数字在可转债发行公告中会注明);或者未转股余额不足一定数量时,公司有权以一定的价格(本金+利息)提前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简而言之,赎回是上市公司所具有的权利,一般也是为了防止套利的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