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规定法律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是怎样规定的
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
2.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本法第四十五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本法第四十六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零八条
[2《公司法》 第四十五条
[3《公司法》 第四十六条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相关规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有以下程序性规定
1.召集程序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通知程序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3.决议程序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一、注册新公司股东会决议的有什么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有关规定,股东会的决议应包含以下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怎么产生的,有没有法律规定
法律咨询解答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零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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