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结婚证,没有领结婚证的事实婚姻彩礼怎么领?
你好,关于你提出的事实婚姻怎么没有
结婚证的问题是这样的,这种情况并不属于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此婚姻是无效的,但是同居期间的财产原则上是按照共同共有处理,分割财产的时候也会考虑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大小。孩子抚养归属,一般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不抚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
二、没有结婚证怎么领证没有户口本怎么领结婚证?
很高兴能够为你解答“没有户口本怎么领结婚证”这个问题。没有户口簿也可以领结婚证,下面是我帮你找的答案。也帮你咨询过了。只要你凭有效证见就可以领结婚证。下面答案最后一条对你来说是很有帮助的,同时也希望你可以采纳我的答案。谢谢!!!!!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三、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四、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
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收费标准国内结婚登记每对9元加及其他相关费用。 注意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三、想领结婚证,领结婚证要做什么检查
1.婚检即婚前检查,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前进行常规的体格检查和生殖器检查,通过检查能及时了解和发现疾病,并能提供针对性的治疗建议,保证婚后的婚姻幸福。现在进行婚检不具有强制性,而进行婚检是对于男性和女性而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婚检项目包括内科检查,主要查心肺有否异常,肝脾淋巴结有否增大,正常神经反射是否存在;妇科检查要查女性生殖器,应做腹部肛门双合诊。若肛查发现内生殖器有可疑病变而必须做阴检查时,必须向受检查者本人和家属说明理由,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婚检时要注意有无处女膜闭锁,子宫缺如或发育不良或畸形,子宫肌瘤,子宫内膜异位症等。还应注意外阴皮肤和粘膜有无炎症,破损或溃疡,以免将性病漏诊。
四、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吗,领结婚证需要复印证明不
您好,关于“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吗,领结婚证需要复印证明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领结婚证时,需注意以下事项一、确保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已带上(集体户口者只需携带本人集体户口证到人才市场换证即可)二、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也需带上(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应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常住户口簿或者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先到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补证。三、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需准备一份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复印件一定要使用A4纸,最好是两个人的户口页复印在一张纸上,身份证复印在一张纸上。以上是对“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不,需要什么条件?”的回答
五、多大可以领取结婚证,领结婚证需要带什么证件
1、法定婚龄,简称“婚龄”。是指法律所确认的准予结婚的最低年龄。基于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只有达到一定年龄的当事人才能从心理和生途上达到一定的成熟程度,才能够承担婚姻的后果。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2、领结婚证时需要什么证件材料
1)不同的情况,男女两人申请结婚领取结婚证,一般需要带上的证件有基本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婚姻状况说明书等,有一些结婚对象是外国人的夫妻,或者外国侨民结婚领结婚证,所需要的证件还需要《外国人居留证》、护照等相关证件。领取结婚证还需要照片,可以领证时当场拍照。
2)领结婚证所需要带的证件情况不同,具体为
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③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3、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