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形式有哪些,法律上如何认定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别的情形。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设立非法人组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一、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啊
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很古老的企业形式,至今仍广泛运用于商业经营中,其典型特征是个人出资、个人经营、个人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
(一),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在于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不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人。
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归投资人个人所有。
3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是个人独资企业的重要特征。
4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可以起字号,并可对外以企业名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
1.解散事由
1投资人决定解散;
2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3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清算人
投资人可以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3.债权申报期限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债权。
4.财产的清偿顺序
1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
2所欠税款;
3其他债务。
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5.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6.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要求的,该责任消灭。
二、对法人种类的规定是什么
对法人种类的规定是
1、营利法人,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投资者为目的设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法人;
2、非营利法人,为公益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设立的法人,不向投资者、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利润的,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性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3、特别法人,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乡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法人、特别法人。
二、什么情形下非组织法人可以解散
非法人组织解散有下列情形
1、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零六条
【非法人组织解散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零七条
【非法人组织的清算】非法人组织解散的,应当依法进行清算。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零六条
[2《民法典》 第一百零七条
三、关于在什么情形下非法人组织解散
《民法典》第106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非法人组织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
(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1年1月1日)
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10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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