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口迁移后,医保怎么办理
一,户口迁移后,只要户口性质不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社保卡)还是能用的,不随地址的变动而有影响,只要去当地的社保办转移一下社保关系就可以。 二,社保卡(医保)转移的一般手续(详询转入地社保办)
1,如果是在公司交的(医保卡)转出来个人交的情况下,需要到社保部门开具转出单,然后再去银行办理缴纳医保/社保的个人银行卡,再去地税存档。
2、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3、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如果未再就业的,凭开具的缴费凭证办理个人银行代理业务即可。基于以上的相关,希望你对于户口迁移后医保怎么办理流程的问题有帮助,望采纳。
二、我有户口,但是没有出生证,现在要补办出生证改怎么补办,而且我现在户口迁了
你好,《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或被盗等原因需补办者,首先到原出生医院领取《江苏省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按照表上要求填全相关。
补办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如无法提供双方证件请说明理由并提供所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书面说明)、户口本。
2.原《出生医学证明》存根复印件(出生医院提供)。
3.刊登有原《(出生医学证明)遗失声明》的报纸(淮安日报)
4.父/母亲工作单位或居/村民委员意见(需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需签字盖章)、《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部门审核意见(需出生医院医务科签字盖章)。特别提示未报户口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办理户籍手续后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补证对象为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本申请由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儿童父母亲或领养人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受理。
三、户口迁走了医保卡要怎么办?,具体规定有哪些
发生户口迁移的,参保人只需要将之前的社会保险关系及其资金按照规定办理转移手续,待新户籍地接收并处理完转移手续后,即可在新户籍地继续按照当地的规定参保即可。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1《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1《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四、户口迁移后,社保要怎么办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下面为大家解答户口迁移后社保怎么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