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人可以起诉公司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公司注销了,也就不存在公司法人,所以无法起诉公司法人。当事人可以起诉公司的股东维权。起诉公司法人快吗公司注销了,还可以起诉公司法人吗?公司被注销后,如未进行清算或者破产的,以该公司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作为当事人;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 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引用法规
[1《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六十四条
二、如何确定在哪个法院起诉,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
确定在哪个法院起诉的方法是一、先纠纷的性质和诉讼标的额的大小确定属于基层、中级、高级还是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一般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再案件性质确定由哪个地域的法院管辖。
1、一般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和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般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2《民事诉讼法》 第十九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条
[4《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5《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6《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三、要起诉政府,行政诉讼级别管辖法院是哪个
地域管辖又称区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内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1、一般地域管辖
在行政诉讼中按照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划分案件管辖称作一般地域管辖,有时也称普遍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的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法律针对特别案件所列举规定的特别管辖。《行政诉讼法》规定了两种具体情形
1、《行政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选择其中之一进行诉讼时,按我国行政诉讼的管辖规定,可以就行政行为造成人身损失和财物损失都在同一法院诉讼,而不是分别提起诉讼。
2、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共同地域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规
[1《行政诉讼法》 第十八条
[1《行政诉讼法》 第十九条
[1《行政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四、起诉公司可以到哪里起诉规定是什么
起诉公司应该在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起诉公司可以到哪里起诉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五、法人可以起诉公司解散的吗公司解散还能起诉吗
公司解散不能起诉。公司名称和法人注销,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是不能再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公司经过清算或者破产程序的,公司债务视为处理完毕。如有未了结的债务,应以从公司取得清算资产的股东为诉讼主体。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八条